殷律师赶到担保公司,听了事情的原委,又与富阳二级店陈经理进行了电话沟通,并要富阳方面把该公司与上海方面签订的合同传真一份过来,看了一遍。然后就请陈经理稍晚一点到上海会合,要与4S店会谈一次,力争讨回40万欠款。
殷律师和吴经理、法务部老韩马上动身,驱车向上海疾驰,车上殷律师分析了沪商与4S店老板的特点、短长,大致确定了谈判方略,随后闭目沉思了一会儿。
赶到上海已近中午时分。殷律师一行兵分两路:吴经理和他去4S店,要老韩如此这般行事…。
上海4S店,会谈开始不久陈经理也赶到了,两边三方几番回合。4S店老板坚持:由于陈经理解约拒绝提车,4S店占压80万元资金无法周转,因此除了要富阳承担违约赔偿金5万元之外,一定要等到这辆小悍马另行售出后,再说退款问题。陈经理则表示:富阳解约是由于上海4S店一再推迟交车时间,导致客户退货引起的,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富阳愿承担3万元的损失赔偿,但上海方面也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部分损失。
殷律师告诉上海:“据我了解的情况,4S店并非全资提车,所谓‘占压80万资金’的说法不要再提了。而且既然推迟到货非你们4S店的原因,那么你们的上家也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陈经理愿意补偿4S店3万元,已是基于继续合作的愿望不可能再增加了,希望你们及时还款”。
4S店老板很有风度的把手一摊:“那么请你们找我的律师谈吧,我很忙的,失陪了!(微笑)”。吴经理无可奈何的看看殷律师,殷律师一摁桌子站了起来,冷冷地说:“我找你的律师干鸟事啊?您既然这样讲,一周之内见分晓,我保证您主动给我打款,你信吗?”
老板秘书道:“这是威胁吗?”
答:“是又怎么样?你可以这么理解。”
殷律师、吴经理随之退出会谈,4S店一个管事的把殷律师、吴经理劝解到休息室稍坐。殷律师随即给陈经理发了一条短信,然后静观其变。
约十分钟,陈经理颠颠的回来说:“4S店同意打款,本月25号准时到你们帐上。”
殷律师:“给他签订协议,推迟打款,按照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S店挣扎了一阵,合约签订。是月25日,40万元欠款如数归还到担保公司帐上,此是后话。
回杭州的路上,陈经理感慨:“我们来了几趟谈不成,殷律师一来,4S店就乖乖还款了“。原来,殷律师去上海的路上就开始电话布置查询上海方面的存款信息。并另外打电话给富阳公司,口述了诉讼查封所需的有关文书,要陈经理手下打好、敲章,随车带来上海,又要老韩到法院立案庭等待电话,只要4S店拖延不还款,就立马申请法院冻结其账户40万元的款项外加银行利息。对方只能做网中之鱼,束手就擒。
殷律师根据4S店老板聪明又胆小的特点,要其感到威胁又不太清楚威胁的详情,如此让其惧怕自己的软肋,便希望收到预期的效果。对方抛出“和我的律师谈”踢球态度,就是要拖延付款的时间,在对方律师的巧舌如簧下,很多当事人由于“刀把子(自己的资金)”握在对方手中,会再去哀求对方,那么他们就可以乘势压你付出更多的赔偿了;如果起诉,从立案、开庭,到拿到判决书,少说三个月时间,由于富阳和上海的悍马购车合同没有约定此等情况下的违约责任,法院顶多判令对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资金占用损失。4S店老板权当去银行贷款了,多划算呀。
舌战一场,一锤定音,清收了欠款,又长了见识,陈经理后来形容此行是“一趟惬意的上海讨债之旅”。
(2009.7.10.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