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律人士常常分不清楚借条和欠条的不同之处,理解的错误可能会导致事务处理上的偏差,以至于影响甚至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下面是杭州殷律师的归纳,奉献给大家,以资民商事活动中应用。杭州刑事律师
1、借条和欠条的证据内容不同:借条不仅证明了借用人和出借人双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而且证明了形成这种法律关系的原因事实是借用金钱或者物品杭州刑事律师而欠条仅仅是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确认,没有证明形成这种法律关系的原因。
2、借条和欠条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只能是借用金钱或者物品。但欠条形成的原因除了是借款或者借物,还可能是其它原因形成的——比如:欠付货款、欠付工资、欠付赔偿款,都不是借用引起的债务。杭州刑事律师
3、在诉讼时的举证责任不同:一旦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纠纷闹到法院,借条和欠条持有人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简单的说:借条持有人只需要将借条提交法院并向法官简单陈述一下对方借款的事实就可以了,对方一般无法否认,法官也会加以确认;但欠条持有人除了证明欠付事实举证之外,还须另行就形成欠付事实的原因进行举证——是借用形成的、还是其它原因形成的?债权人多了一层举证责任。有时候欠条的债务人还会讲出与债权人不同的法律事实。增加了债权人胜诉的难度和风险。
4、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债务偿还期限到期后三年;如果借条没有写明偿还期限,其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催告债务人偿还之日起三年,而不是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但欠条的诉讼时效却是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当然,如果欠条写明了偿还期限,其诉讼时效也是从还期到期之日起三年。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