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

    向杭州市余杭区纪委举报:余杭法庭违反秉公用权原则,偏袒杭州上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举报人 

    余杭法庭 

    隶属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职务 

    庭长

    所在地区

    余杭区

    标题

    余杭法庭违反秉公用权原则,偏袒杭州上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问题类别 

    玩忽职守类行为

    问题细类 

    玩忽职守

    主要问题

    我是殷晋予律师,是c*j**z**c**4原告起诉杭州上尚新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尚新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的原告代理人。4个案件目前分别进展是:⑴ c*案:20191031日诉前登记(20190110引调10753号),至今未正式立案;⑵ j**案:20191031日诉前登记(20190110引调10754号),至今未正式立案;⑶c**20191121日诉前登记(20190110引调10064号),202012日正式立案(20200110民初67号);⑷z**案:20191210日诉前登记(20190110引调12714号),至今未正式立案。也就是说:我代理了4个案件,34个月过去了,其中3个至今还没有正式立案。我向法庭立案室两次表示过“不排除公布到网上,未得到任何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即使按照诉前调解机制,在c*j**z**3案的被告上尚新公司不同意诉前调解的情况下,也早应移送立案,进入审理程序了。

    本代理人查阅了我们起诉之前,他人诉上尚新公司的几个“售后包租类”案子,除了撤诉(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就是后来的2例原告败诉,而且如同其它诡谲的败诉案件类似:裁判的理由有违常理;如今我们这其中3个案件压着不立案,这里有何猫腻吗?!

    本来,打官司总要有输有赢,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居中裁判,该怎么判怎么判,该判谁输就判谁输,没有自己的利益掺合在里面,但我们的案子如此拖延却是为何?

    请纪委认真核查此事。

    20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