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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咨询律师
    • 咄咄咄怪事!对方挑起事端,还先打人,打人者被打了要赔医药费?
      我一朋友在市场卖灯具的,生意很好。同一市场有一位也是开灯具店的嫉妒他。那天朋友在卖出去的客户那里装灯,客户告诉朋友:那个同行在说他卖的货不好,卖给他们贵等等。这时那个同行来了,两个店主人碰上了。我朋友就和他说理:你做你的生意,我做我的生意,大家一个市场的就不要在背后捣人的鬼。他过来就打了我朋友一个耳光,这样就打起来了!他们有2个人打我朋友一个人,后来他们还拿了一根1米多长的棍子想过来打,还好朋友跑的快,没被打到。我朋友力气大,和他们对打。在打的过程中对方被我朋友打在脸上有点受伤,不是很严重。后来报了110。可是现在派出所说谁打伤的就要谁陪。朋友很想不通,明明是对方有错在先,而且是他们先动手的,怎么反而要我朋友赔?我也觉得这是正当防呀!请教律师这件事怎么看的?




      发表时间:2010/6/22 12:31:55  发布人: 美华
      你好!
          无论事件起因如何,只要打伤对方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正当防卫,是要在对方侵害的时间、侵害的地点、为制止对方不法侵害行为而采取的自卫行为才可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对于相互有伤害对方的行为的互殴,不能认定正当防卫。
          比如对方用棍子打你的朋友的时候,你朋友打在对方手上把棍子打落了,即使对方持棍的手受伤了,你朋友也可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对方棍子掉底之后,你朋友又有加害行为,就是故意伤害了。
          具体案情认定要根据证据情况,由有关司法机关进行。

      回复时间:2010/6/25 18:00:13  回复人:
    • 婚姻及抚养费
        话说20年前,绍兴A男士从四川带回来一B女孩,两人合法成婚。(女方家庭团来过男方这边,同意结婚,并合法取得结婚证。)当孩子5岁的时候,孩子妈妈抛下家庭,悄悄离开了绍兴,未通知其他人。大家怎么找都找不到,去四川也找了,但就是不出来相见。今年孩子都18岁了,在这13年中,孩子妈妈一直没回来过,也基本没来问候这个家庭过的怎么样。现由于她身份证过期,户口还在绍兴这边,可能要用了,电话过来要求离婚。
        既然要离婚,那好聚好散么。(目前孩子无后妈)但是孩子这么多年的抚养费不知道怎么算,18岁的孩子还在读书,以后大学什么的有这么贵,农村家孩子他爸负担不起啊。
        故特来咨询,望解之!
      发表时间:2010/6/22 10:23:29  发布人: 丁一
      你好!
          抚养费根据当地平均消费性支出和孩子的实际需要,考虑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而定。一般不超过对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负担至被抚养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止(通常为十八周岁或完成高中学业),如双方协商,可负担至被抚养人独立生活为止。

      回复时间:2010/6/25 18:06:22  回复人:
    • 民间标会构罪问题
      当前某些地方民间标会十分盛行,由此影响到社会稳定,政府准备开始组织清理.对于民间标会中的会头,如果出现“崩会”等情况致会员大量充分经济损失无归的,应该定集资诈骗或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处理;但对于其中的会员把高额资金“标”走无法归还,这能不能定罪处理?
      发表时间:2010/6/21 10:40:30  发布人: 牟永宝
      你好!
          任何人或者组织从事金融活动,都必须得到相关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否则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对于从该民间标会取得财务而未予归还的行为,尚无相关法规或司法解释规定,理论上按照具体情况应定为借贷或侵占。

      回复时间:2010/6/25 18:27:21  回复人:
    • 租赁纠纷
      我是房东,有间商铺出租给别人使用,现在对方生意不好店关掉了,人也走掉了找不到,租期还有一年,之前预交的租金已经用完了对方没有再交纳下一期的租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自己去打开那间店铺的门吗?或者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发表时间:2010/6/21 9:27:51  发布人: 小蔡
      你好!
          首先,看你们双方合同约定;其次,看合同法规定、再次,行使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具体情况请让律师看了你的合同并了解详情之后再作答好吗?

      回复时间:2010/6/25 18:30:15  回复人:
    • 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在酒店上班的服务员,放在酒店更衣室柜子里的钱,前后一共3次,被偷2000元人民币,(柜子上锁了,是被撬开的。)明知道是酒店里的人偷的,苦于没证据。跟老板说,老板只说买一次教训,我该怎么办?
      发表时间:2010/6/20 11:09:28  发布人: 王成炳
      你好!
          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回复时间:2010/6/25 18:31:50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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