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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能打官司吗?你好:我们于1997年8月19日开始承包某长运公司的车子,一共有4辆,合同上我们为乙方,长运为甲方,合同上这样写的:甲方将牌号为淅某号,自编号为某的依维柯型19座,有效经营期限为六年,营运客车壹辆分二期承包给乙 方,经营某站至某站的往返班次,后面又写着承包期限自1997年8月19日至2000年8月18日至。本期承包,经营期满合同终至后,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其车辆残值归乙方所有。如该车尚符合营运标准,乙方可申请继续承包,转线承包或转让承包,但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合同另订。其实我们只承包了三年,公司就把线路牌强制收回去了,我们只开了三年,他们自己开班线,我们四辆车子在后面的三年就停运,在快要六年到期时只好当社会车辆买掉,当初大家都借着高利息本想赚钱,搞到后面亏得要死,请问我们能向公司打官司吗?是否在公司所在地上诉谢谢
发表时间:2010/5/19 21:02:04 发布人: 毛卫英你好!
我没有看到合同的全部条款,回答可能不是很准确——依我看来:“有效经营期限为六年”可能是该车在有关部门审批的期限,而不是你们和甲方约定的期限(类似于房屋所附土地使用权70年的有效期限与买房人受让房产时该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剩余30年的情况。不知我理解的对不对?
详细回答需要你将合同拿给我看、并且我询问了相关情况之后再解答。
回复时间:2010/5/20 22:01:33 回复人: -
关于工伤您好,那我想咨询一下,她受伤到她去鉴定,当中相隔了差不多半年,这样对我们不利吧?有什么办法?如果要赔偿,我们看病是陪她去看的,合同签了的,工资发了她半年,她能赔偿那么多吗?!谢谢!
发表时间:2010/5/18 19:49:18 发布人: 朱吉莉你好!
鉴定在一年之内都是有效的,间隔半年通常并不会对你们产生额外的不利。至于赔偿多少,我不理解详细情况,无法准确回答。可面谈。
回复时间:2010/5/20 22:04:38 回复人: -
购房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购房退款问题:
我与今年3月向转让方购买了一间208平米的店面房,当时不知新政策,于是4月19日付款130万元购房款(房产公司),后来知道银行新政策贷款文件全退回了,我想退还130万,房产公司说购房手续已办了两三个证了,不能推还本金。另外我和转让方签了一份协议提到(如一方达不到协议要求,赔偿另一方现金10万元,另一方有权继续合同,或解除合同,3月28日签)问题是我3月份去房产公司(房产商)签字,当时他说别人怎么签你也怎么签,他也没有给我一份合约,我也不知道签了什么。后来我付款后拿到了130万房产公司的购房款收据。
注:那幢房子好像是几个人合并建的,开发商是绿园房产。我向其中一个人买的,他说我们还没批,现在买便宜.
发表时间:2010/5/17 22:52:43 发布人: 李聪你好!
近来房产交易涉及政策因素较多、不同个案纠纷往往各有各的不同情况、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也不一样、你或者对方是否受到政策调控的影响等等,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在此难以详尽回答。你可以电话联系我好吗?
回复时间:2010/5/18 13:36:26 回复人: -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我老公在去年发生了婚外情,我一直想和他离婚,但我怕因为是我先提出离婚,在法院调查或审判中在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这两方面会对我产生不利因素,所以想征求殷律师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0/5/16 9:13:20 发布人: 付金波你好!
法院不会因为哪一方首先提出离婚而对其在分割财产或抚养子女方面作出不利的判决。只有发生了一方重婚、非法同居、严重的家庭虐待或遗弃等情形,法院法院擦抗才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决。
详细解答,请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2010/5/16 22:17:08 回复人: -
关 于 工 伤 赔 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
我公司2008年3月1日招聘A某为我公司喷枪工人,进入车间工作,我公司与她签定了1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但是她仅工作了四个月就无故矿工了,(有工资卡为证)到2008年10月份我公司由于业务需要招人她就又进来上班了,直到2009年2月19日,她在我公司移动粉箱的过程中被粉箱砸伤,车间领导立即派人送她去医院诊断,拍片为右足第1趾骨折,打好石膏就叫她回家修养了,在这期间我公司派人带她去医院复诊了5次,医生说她已经痊愈,但是她还是说痛,我公司就派人带她去看老中医看了3次,她还是说痛就又去人民医院看,医生说早已经痊愈,没有后遗症,期间她休息了半年时间,我公司就发了她半年工资,后来因为医生都说已经痊愈,我公司就在2009年8月10日通知她,叫她先来上班,干点轻活,她来了1天又无故矿工,后来才知道她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为10级伤残,现在她要求我们赔偿她13万8000元,说我们没有和她签定合同,其实签定了,劳动合同我们可以出示的,还有医疗费,但是期间都是我公司陪她去看了10次左右,医生都说她痊愈了,可以有看病发票为证,还有赔偿工资3个月,那我们工资还发给她半年呢,还有其他的交通费,护理费之类的,我想请问一下,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她现在已经将我们告上法庭,谢谢!
发表时间:2010/5/14 22:33:57 发布人: 朱吉莉你好!
由于出差的缘故,回复晚了,请见谅!
我处理过类似的这种情况,你们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另外可以向仲裁庭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说明事实。
回复时间:2010/5/16 22:20:37 回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