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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咨询律师
    • 购房
      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购房退款问题:
      我与今年3月向转让方购买了一间208平米的店面房,当时不知新政策,于是4月19日付款130万元购房款(房产公司),后来知道银行新政策贷款文件全退回了,我想退还130万,房产公司说购房手续已办了两三个证了,不能推还本金。另外我和转让方签了一份协议提到(如一方达不到协议要求,赔偿另一方现金10万元,另一方有权继续合同,或解除合同,3月28日签)问题是我3月份去房产公司(房产商)签字,当时他说别人怎么签你也怎么签,他也没有给我一份合约,我也不知道签了什么。后来我付款后拿到了130万房产公司的购房款收据。
      注:那幢房子好像是几个人合并建的,开发商是绿园房产。我向其中一个人买的,他说我们还没批,现在买便宜.
      发表时间:2010/5/17 22:52:43  发布人: 李聪
      你好!
          近来房产交易涉及政策因素较多、不同个案纠纷往往各有各的不同情况、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也不一样、你或者对方是否受到政策调控的影响等等,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在此难以详尽回答。你可以电话联系我好吗?

      回复时间:2010/5/18 13:36:26  回复人:
    •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老公在去年发生了婚外情,我一直想和他离婚,但我怕因为是我先提出离婚,在法院调查或审判中在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这两方面会对我产生不利因素,所以想征求殷律师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0/5/16 9:13:20  发布人: 付金波
      你好!
          法院不会因为哪一方首先提出离婚而对其在分割财产或抚养子女方面作出不利的判决。只有发生了一方重婚、非法同居、严重的家庭虐待或遗弃等情形,法院法院擦抗才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决。
          详细解答,请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2010/5/16 22:17:08  回复人:
    • 关 于 工 伤 赔 偿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
      我公司2008年3月1日招聘A某为我公司喷枪工人,进入车间工作,我公司与她签定了1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但是她仅工作了四个月就无故矿工了,(有工资卡为证)到2008年10月份我公司由于业务需要招人她就又进来上班了,直到2009年2月19日,她在我公司移动粉箱的过程中被粉箱砸伤,车间领导立即派人送她去医院诊断,拍片为右足第1趾骨折,打好石膏就叫她回家修养了,在这期间我公司派人带她去医院复诊了5次,医生说她已经痊愈,但是她还是说痛,我公司就派人带她去看老中医看了3次,她还是说痛就又去人民医院看,医生说早已经痊愈,没有后遗症,期间她休息了半年时间,我公司就发了她半年工资,后来因为医生都说已经痊愈,我公司就在2009年8月10日通知她,叫她先来上班,干点轻活,她来了1天又无故矿工,后来才知道她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为10级伤残,现在她要求我们赔偿她13万8000元,说我们没有和她签定合同,其实签定了,劳动合同我们可以出示的,还有医疗费,但是期间都是我公司陪她去看了10次左右,医生都说她痊愈了,可以有看病发票为证,还有赔偿工资3个月,那我们工资还发给她半年呢,还有其他的交通费,护理费之类的,我想请问一下,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她现在已经将我们告上法庭,谢谢!
      发表时间:2010/5/14 22:33:57  发布人: 朱吉莉
      你好!
          由于出差的缘故,回复晚了,请见谅!
          我处理过类似的这种情况,你们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另外可以向仲裁庭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说明事实。

      回复时间:2010/5/16 22:20:37  回复人:
    • 债务问题,
      我想请问你一下,如果欠款人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更不还我钱我该怎么办!
      发表时间:2010/5/13 21:18:13  发布人: 刘德华
      你好!
          此类情况,律师可以调取债务人的户籍信息、或暂住地址信息,协助你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详细咨询请面谈。

      回复时间:2010/5/13 22:27:27  回复人:
    • 关于离婚的一些问题
      您好,我们夫妻本来感情就不好,1 他不负责 2 好吃懒做,自从有了小孩就没抚养过,所以我去年就想跟他离婚,但是还没离婚他自己自首去做牢了,现在怎么样才能离掉呢?
      发表时间:2010/5/13 15:03:44  发布人: 周慧琴
      你好!
          你可以向你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详情请面谈。

      回复时间:2010/5/13 22:31:09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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