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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咨询律师
    • 在看守所最多要关几天啊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开面包车客车的,是帮车主打工的,现在出了事故,撞死了2个人,车主包的车子总公司已经赔付了死者家属的钱,我朋友2个都是承担主要责任,现在人已经被看守所抓进去4个多月了,我想了解一下,像这样情况最多要关多久,希望有热心人能提供一些帮助,在这里谢谢了。!
      发表时间:2010/3/30 20:34:48  发布人: 刘先生
      你好!
          忙于开庭,回复迟了,请原谅!
          一般讲,不太复杂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最长3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半月+审判1个半月,最长羁押7个月零7天——这不包括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简称退补)的每次1个月、总共可以退补两次的2个月,和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证据的情况。当然,比起其他复杂的犯罪案件,通常的交通肇事案件可能不需要这么多次的退补。

      回复时间:2010/4/1 15:23:44  回复人:
    • 咨询
      去年,我在街上靠右边开着电瓶车车,对面骑来了一辆自行车,然后两车扎了下,骑自行车的没摔倒就是手按地上了.就带她去小医院买了点药.从此以后,骑自行车的三番五次的来我家说手疼,去了很多次医院,带大医院.市医院也检查了好几次医生都说没什么问题的,可她就说手疼.前星期又带到市医院检查,医生说要开刀.家里人今天带她去了.我很无奈,都5个月了才检查出来有什么问题,我应该怎么办?这事情我该负 全部责任 吗?我觉得她好欺负人,我该怎么办? 我很烦恼.律师看到了,请帮帮我!!
      发表时间:2010/3/29 19:52:25  发布人: 杨笑
      你好!
          如果确实没有什么问题,对方无理取闹的话,你可以拒绝支付不合理的医疗费,也不要再让家里人带她去做什么手术了,告诉她: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好了。届时法院会查明她的“伤”与你是否有关。

      回复时间:2010/3/30 8:12:51  回复人:
    • 离婚
      你好!我想咨询:我09年五月我们还没结婚他们家就逼我领结婚证了,之后我们只生活一个月,感情不好,每天他把离婚挂在嘴边,但是我怀孕了,他不想负责,他父亲想我打到孩子,我让他一起去医院,但是他失踪了,我家人怎么找,打电话给他就是不接。当时我没钱,向他父亲借,“没钱”一句话。只好家人向别人借了钱给我。之后,我出院身体刚好一点,他尽然发短信“人死了没。”之后我们再也没经过面。就在2010年3月23号晚发信息给我说离婚,还要打官司。我答应了,他又说把结婚证丢了,还要回聘金。请问他要赔偿医疗费吗,我需要还聘金吗?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相关证件呢?
      发表时间:2010/3/26 18:07:25  发布人:
      你好!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如果有的话)、财产分割、共同债权债务问题达成协议,可以到当初发放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配合等原因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被告常住地(失踪或服刑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不管他的结婚证是否出示,你可以凭借你的结婚证或者民政局开具的婚姻证明去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2010/3/27 21:38:58  回复人:
    •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骗婚?
      您好!耽误您一点宝贵时间咨询一下,09年11月份登记结婚,当地相关部门没要求婚检,所以就没做婚检了。到2010年3月份发现女方在婚前就戴了节育环。结婚生儿育女培养下一代是必然也是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好言相劝未果,女方父母甩无赖说上环是为了大家好,死活不肯拿出当时上环的证明去医院拿掉节育环。婚姻期间女方父母向男方要了好多彩礼钱,男方生日女方父母没来不说,礼物也没到,现在天天赖着女婿家不走了,说是要女婿给他们养老,女方父母才50岁出头,太不要脸了。我想请问一下女方的做法是否属于骗婚?上述法院是否能叛离婚退回彩礼钱并且赔偿男方的精神损失费?
      发表时间:2010/3/24 20:21:51  发布人:
      你好!
          可以以无法履行生育权为由起诉离婚,彩礼也可以部分要回来。婚姻问题,没有精神损失费的。

      回复时间:2010/3/25 22:38:55  回复人:
    • zhouxianxian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最近我和几个朋友想自己创业,主要做房地产销售代理。我们暂时没资金注册,但是还是要跟一级代理公司接项目的。我们担心的问题是,我们只能以个人的名义跟一级代理公司签合同,怕到月底结佣金时,对方公司不给结。为了以防万一,我们想在跟对方公司合作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掌握一些证据,或者某些有法律效力的东西?对法律这方面,我们都还是比较欠缺,希望您能给点指导。谢谢!
      发表时间:2010/3/24 15:03:41  发布人:
      你好!
          这样情况,我理解,应该你们双方签订一个协议,来约束你们与一级代理商的关系。

      回复时间:2010/3/24 17:11:45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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